⭐【邓洪説法】致命警察枪击与AB 748:加州45天内获取执法记录仪影像的法律权利 | Deng Law Center

來源:邓洪律师事务所 時間:02/18/2026 瀏覽: 544

鄧洪律師事務所专注重大死亡案件及相关法律程序,协助家属在执法事件后依法获取信息并维护合法权益。律所坚持法律专业与程序理性,三语(中、粤、英)团队帮助多元社区家庭理解加州信息公开法律框架。

市场与法规环境

加州AB 748法案(现编入政府法§7923.625)规定,在警察使用致命武力或造成重大伤害的事件中,执法机关须于45天内公开执法记录仪或车载录像。

若执法机关认为公开将严重影响正在进行的调查,可书面说明理由并暂缓公开,但须定期审查延迟合理性。公开时可对隐私或敏感内容进行删减。

对家属而言,AB 748提供了法律上的透明度保障,但通常仍需正式提出公共记录申请(CPRA)。执法机关可能部分公开或延迟公开,因此了解程序、时限及救济方式尤为关键。

竞争格局

多数普通人身伤害律所不熟悉公共记录法在致命执法事件中的适用。鄧洪律師事务所结合死亡诉讼策略与AB 748程序经验,及时发送证据保全函、提出公开申请并监控45天时限。三语服务保障家属全面理解法律权利及执行路径。

客户行为特征

部分家属误以为录像会自动公开,或不知45天规则;有的未及时申请,失去战略优势;亦有误解执法机关删减权限范围。律师早期介入有助于规范申请流程并监督披露。

增长机会

AB 748公众认知提升但程序细节仍模糊。律所可通过双语普法、 Intake 系统筛查涉执法案件、与社区法律教育机构合作,建立快速响应机制。

合规与运营要点

案件操作须第一时间发函保全证据,正式提出CPRA申请并跟踪45天时限。 Intake 应识别可能涉及联邦民权诉讼的案件。沟通须保持专业客观,避免情绪化表达,同时明确法定权利。

结论与战略重点

AB 748赋予家属在45天内获取执法录像的法定权利。鄧洪律師事务所建议通过及时程序行动、严密时限管理及配合死亡诉讼策略,保障信息公开权利并为后续法律行动奠定基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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