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法律】王鸿彬律师说“作为刑事律师当事人说实话是多么重要”
時間:05/26/20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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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多年办理刑事案件中,王鸿彬律师深刻体会到 ,“当事人要和律师说实话的重要”。作为刑事辩护律师,这么多年有一个几乎不变的“开场白”:很多当事人第一次见面就会脱口而出:“我没做,不是我”,有时甚至还会补一句“我发誓”。不论中文、英文还是西班牙语,表达方式不同,但“立场坚定”的程度几乎一致。
于是后来我都会先让当事人稍微冷静一下,并解释一个最重要的概念:律师与当事人之间受法律保护的特权(attorney-client privilege)。也就是说,我们之间的所有交流,无论内容真假,我都依法不得对外披露。这意味着什么?意味着,你可以、也应该对律师说实话,因为只有在真实信息的基础上,律师才能判断案件、制定策略。现实中,一个案子能不能打好,从来不取决于“故事是否好听”,而是取决于事实能不能站得住。录像、电话记录、证人证言,不会因为一句“我发誓”就改变。有些人误以为:只要对律师隐瞒,或者统一口径说“不是我”,律师就会照单全收去和检察官沟通。事实恰恰相反,优秀的辩护律师在谈判中讲究策略与分寸,只会基于证据与法律争取最大空间,而不是传递未经核实的说法。同样也存在另一种误区:以为律师会“把一切都说出去”。事实上,职业伦理和法律义务决定了,律师只会在有策略、有选择的前提下表达对当事人最有利的内容。但如果当事人提供的是虚假信息,律师基于错误前提去辩护,结果往往是灾难性的:如证据一旦出现矛盾,不仅当事人失去可信度,辩护空间也会被迅速压缩。有时候我会直接告诉当事人一句比较直白的话:“你现在说的这些,我不相信,检察官也不会相信。”这不是否定,而是为了把讨论拉回事实本身。
而有趣的是,这句话说完之后,大多数人都会开始说实话:“其实事情是这样的……”
这才是案件真正开始的地方。和辩护律师说实话,不只是必要的,更是受法律保护的。它往往也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。您有任何问题请联络王鸿彬律师:62629522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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