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法律】沒證據、沒傷痕,保護令還申請得到嗎?加州家暴TRO全解析 | 美国法律 | 天恩律師事務所
時間:08/25/20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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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集邀請洛杉磯天恩律師事務所(Haven & King Law Firm)創辦人王甄妮律師,一次解答加州家暴限制令最常被誤解的4個迷思:
1. 沒有傷痕就不能申請保護令?
2. 保護令只保護被打的一方,孩子不算?
3. 拿到永久禁止令就一勞永逸?
4. 保護令到期,一定要再被家暴一次才能延期?
適用對象:正在考慮申請家暴保護令(TRO)、或想了解加州限制令(Restraining Order)申請條件、保護期限、延期規定的華人家庭。
📖 章節 Chapters
0:00 開場
0:54 迷思一:沒有傷痕就不能申請保護令?
3:45 保護令保護對象不只本人,未成年子女也算
6:50 臨時 vs 永久禁止令時效比較
7:10 迷思三:永久禁止令=永久有效?
7:44 迷思四:延期一定要再被家暴一次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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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題 FAQ
Q:沒有身體傷害可以申請TRO嗎?
A:可以。精神虐待、威脅、騷擾等證據都可作為申請依據,不一定要有身體傷痕。
Q:加州家暴保護令(TRO)保護多久?
A:臨時禁止令約2-3週;21-25天內須開庭審理是否核發永久禁止令,永久禁止令一般有效期5年。
Q:永久禁止令到期後可以延期嗎?
A:可以。即使沒有新的家暴事件,只要保護原因仍然存在(例如涉及未成年子女),法院仍可能同意延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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